图/贴心姐妹网 律师江邦固在论坛上讲述女性争取权利的历史和面临的现状
律师江邦固在中国专业妇女协会为庆祝三八妇女节而组织的一个论坛上说,女性仍遭受家庭暴力和职场性骚扰问题的困扰;女性在政治中的代表性不够,女性仍面临“玻璃天花板”、在大公司、大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数仍很少。
她说,很多女性现在认为理所当然的权利,其实来之不易。她举例说,加拿大女性1918年才获得联邦选举的选举权。1927年,被称为“著名五君子”(Famous Five)的五位女性为争取女性担任参议员的权利,到最高法院争取法律应该承认女性是“人”( Persons )的权利。安省女性在1884年才获得签署法律合同和购买房产的权利。1925年,女性才开始有权利以和男人同样的理由离婚。1967年,女性获得堕胎权。1951年,安省通过男女同工同酬的法律。
她指出,女性目前仍面临家庭暴力和职场性骚扰的问题。在加拿大,平均每天有3000多名女性为逃离家庭暴力而住在庇护所里;平均每六天就有一名女性被她们的生活伴侣杀害。
她说,打妻子是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借口。家庭暴力不是私事,而是公共事件。女性被虐待,女性和孩子都受影响,公共医疗机构要承担费用,社会要承担后果,所以不是私事。她的女性朋友遭到受过高等教育的丈夫的虐待,他的丈夫的受过高等教育的朋友反而责备她的女朋友自身没做好。所以,家庭暴力可能发生在任何族裔、任何阶层的人身上,而且不少人反而将发生虐待的原因归咎于受虐女性。
她还谈到职场性骚扰的问题。她说,在职场中,称同事“宝贝”、“甜心”,或者有职权的人向下属要求性方面的好处,在得不到时,对下属进行报复,都属于性骚扰。公司应该设立相关政策和清晰的指南。
她强调,加拿大法律不允许雇主因女性要生育而歧视女性,相反,加拿大人权法和安省人权法都要求雇主适应(accommodate)女性的需求。
她还解释女性的财产权。她说,家庭法规定,不管女性是否工作,结婚女性对男女双方公共拥有的财产都有拥有一半财产的权利。离婚后,女性有权要求抚养费。一些女性为了家庭放弃了职业,丈夫离开,她们有权获得抚养费,让她们有时间重建,重回职场。如果是同居关系,女性并非可以自动享受拥有一半财产的权利,而是需要到法庭争取,法庭会根据每个个案的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是婚姻关系,女性对丈夫有继承权;如果是同居关系,女性对丈夫不具继承权。如果是婚姻关系,受虐女性可以到法庭申请禁制令(exclusion),禁止丈夫接近她,但同居关系中的女性不能申请禁制令(exclusion)。
她还指出,很多女性,尤其是少数族裔女性仍处于贫困状态。
她最后表示,女性权利来之不易,女性还面临很多家庭暴力和职场性骚扰等紧迫的问题,达到真正平等尚需努力。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需努力。”她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