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贴心姐妹网 2013年9月,华咨处社区厨房开启,嘉宾切蛋糕庆祝,左二为国会议员Rathika Sitsabaiesan,左三为华咨处行政总监谭黄梅初,右三为道明银行的Kam Lo
联合国于一九五一年成立「难民公约」,凡是因种族、宗教、政治、国籍、社连而要离开本国;不欲回国者;均可寻求庇护。(简称难民)。一九六九年,因非洲动荡,申请条款加进若本国受外权入侵、占领、霸凌;便可申请。一九八四年,鉴于中南美洲的动荡,再増修申请条款,若生命、安全或自由受本国内乱暴力所威胁者,都可申请。申请条款从未谈及申请庇护者的入境点,只要到达寻求庇护的国,便可申请。申请后,才由庇护国的政府,根据「难民公约」条款去决定批准或拒绝庇护申请。申请者就是寻求庇护的人,都是根据条款申请。因此「非法」入境的难民一说全无法律依据。
百年前加国满有歧视,排斥华人。现今加国通过人权宪章、保障人权。放宽移民,更以人道立场,收容难民。过往四十多年,华区中有不少无私的人,非为个人私利,而为整体华区权益,力争平等,才有今天与主流社会的平衡局面。这一些以自己本身是移民、高调反对接受难民的少掫华人,可曽想过华区的整体形象,在主流社会的眼中,再次受到低贬。若加拿大人抱有和这些抗议者相同的自私态度,那么加国的华人现如今也不会有相对平等的地位。请明白「人不自侮、谁能侮之」的道理。幷此乃「引火自焚」的行为,实属不智。
华人参政,本是华区可喜的现象。有政见,涵政纲;救国治民,尽可参选。但不要残胞以自肥;为一己的政治目的,传播错误信息、引起人身冲突并涉及警察, 而毁损整个华区形象。
华咨处和许多其他非牟利机构,运作经费是由各级政府、United Way或其他慈善团体或机构筹募而来。运作模式则完全独立,不受政府控制或外界左右,更何况华咨处从未接受一分一毫来自万锦市的拨款。政府不时会向非牟利机构咨询交流,收集资料来制定政策。多年来华咨处屡屡公开提问评论政府不当的或有损移民的措施或政策,在不同的媒体都有报导,毋庸敖述。今有人罔传非牟利机构是受政府指示,联名抗衡反对接收难民的言论,因不昩加国社会的架构及行政运作,实属可悲。
作者:
谭黄梅初 移民综合服务中心(华咨处)行政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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