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卫生及长期护理厅厅长马修丝(Deb Matthews)今日(週四)在省议会提出立法,以法律的规范保障省内自愿的血液及血浆捐献系统。
马修丝动议的法案名为《自愿捐血法,2014》 (Voluntary Blood Donations Act, 2014),经过辩论并通过生效后,将产生以下的法律效力:
禁止付款给捐血及血浆的人士,包括偿还所涉开支及其他形式的补偿;
加强省府的执法力,严厉对付违例者;
扩大蒐集血液设施的发牌条件,确保公众利益得到保障。
本週初,省府修订了有关管理条例,禁止任何持牌的实验所或样本蒐集中心付款收买血液及血浆,包括禁止偿还牵涉的开支。
省府采取的立场与克里华污血调查委员会(Krever Commission)所作报告一致。在对加拿大血液系统进行调查研究后,委员会发表报告建议血液及血浆捐献者不应得到金钱上的报酬,极度少见的情况则例外。
省政府表示,强化现行的自愿捐血及血浆模式,反映省府坚决保障安省公众捐血制度的原则及价值观。
马修丝说:「今天,我们的政府採取了决断的行动,来维持安省的血液及血浆捐献系统。通过这条法案,将可维持我们公众、自愿捐血系统的原则和价值观。」
加拿大血液服务机构(Canadian Blood Services)总裁Dr. Graham Sher说:「我们肯定安省政府在保障省内的自愿捐血及血浆工作上担当的角色。」
污血受害人James Kreppner的遗孀Antonia Swann (Smudge)说:「马厅长立法禁止售血,自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其他的省份和加拿大卫生部,应该傚法追随。我的已故丈夫James Kreppner的在天之灵肯定会讚扬马厅长为保障自愿捐血系统而付出的努力。」
加拿大有完全足够的血浆供应来为病人进行输血。
安省现时没有法例明确禁止以付款方式进行血液或血浆的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