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政府宣布修订药物监管安全条例,加强医院所购、所得药物的监管及安全性,包括化疗药,以进一步保障医院病人的安全。修订法例,是回应安省四家医院、纽宾士域一家医院的化疗药剂量低于标准的事件。
省府与安省药剂师协会(Ontario College of Pharmacists)携手合作,修订了《1991年药剂法》(Pharmacy Act, 1991)的Ontario Regulation 202/94条款,从而加强了安省药物供应系统的监管及安全性。
法例由今日起生效,内容包括:确保医院购买药物时,只能向经认可、持牌或其他经过批准的供应商洽购;授权安省药剂师协会检查准备药物的地方,也就是药剂师及药剂技术员的工作地点。
以上措施配合了加拿大卫生部所采步骤,以澄清由谁监管药物准备的责任,并加强了省府已采取的行动,保障省内药物供应的安全。
安省卫生厅厅长马修丝(Deb Matthews)说:「一如许下的诺言,省府坐言起行,藉着通过适当法例的手段,确保医院供应给病人的药物是安全的。连同加拿大卫生部的澄清,确定了药物准备的监管责任,留院病人可以放心服药,因为供应他们的药物是经过严格监管而制作。」
安省药剂师协会总监Marshall Moleschi说:「对药物准备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自是有利于病人的安全。由现在起,药剂师要通知协会他们准备药物的工作地点,以便协会人员前往检查。此举将加强公众的保障,一再给予病人保证,他们所服用的药物符合了协会所订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