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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新规定 入籍申请人需提供英语/法语语言能力证明

来源:贴心姐妹网   更新:2012-09-29 07:36:54   作者:贴心姐妹网

移民部长肯尼宣布,自今年11月1日起,18至54岁入籍申请人在递交表格时需提供客观的语言能力证明材料。

目前,移民部对18至54岁申请人的语言能力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和移民部工作人员的互动和入籍知识测试的结果达成。
 
“很多研究显示,能用英文或法语有效沟通是新公民在加拿大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移民部长肯尼说:“我们认为,新移民充分参与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很重要。”
 
移民部说,移民法已要求入籍申请人能用加拿大的一种官方语言沟通。这次的变化并没有提高对入籍申请人语言的要求,只是改变18岁至54岁入籍申请人证明语言能力的方式。
 
移民部说,目前,没有一个客观的考试方式考核入籍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在新政策下,申请人必须提供客观的证明他们说和听的能力达到加拿大语言标准(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Niveau de compétence linguistique canadien)四级水平的材料。入籍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移民部认可的第三方考试;
 
完成用英语或法语进行的大学教育;
 
在政府资助的语言训练项目中取得所需的水平。 
 
移民部说,移民部会继续将工作人员、公民法官与申请人的互动作为语言测试的一部分,但新规定将要求入籍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时就提供符合语言要求的客观证明。移民部将退回没有语言证明的申请,从而将资源集中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上。
 
论者认为,此规定实际上提高了对入籍申请人的语言要求,来自非英语国家和地区包括中港台的申请人将面临更高的语言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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